请教大家一个法律问题

2024-11-24 09:34:1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完全不符合常识:完全符合常识,现实中也经常发生。

  2、“这个应该算什么?(我怎么觉得不应该是经济纠纷,而应该是什么侵占他人财物这类的)”:
  (1)如果是修车的老板拒不归还你的车:在你没有拖欠修理费的情况下,就是侵占;在你拖欠修理费的情况下,老板拒不归还是合法行使留置权。
  (2)如果你的车确实是被老板的债权人开走了:老板就不是“侵占”(他没有“占”),只是违反他与你之间的合同约定(你和他之间是承揽合同,他应按合同约定返还给你修理好后的车辆,无法返还的,就是违约)。
  开走车的人是:侵权,侵犯你对自己车辆的所有权。

  3、 “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呢?需要打官司么?”:
  (1)可以采用的解决方法:
  一是协商先:让老板说出开走车的人是谁,让老板和你一起去找那人要车,带上车是你的证据。
  二是起诉:协商不成时,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2)你要“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好说,如果老板通情达理、告诉你是谁开走了车、并赔你去要,再加上对方也通情达理,知道那车不是老板的而是你的时就还给你;协商解决就是最有效的办法,你能顺利拿回车。
  但如果有一方不讲理,知道真相了也不给车:唯一的办法就是起诉了,这是最终的解决办法,肯定有效,但不一定是最有效的。
  (3)如果协商无果,就需要打官司。

  4、如果你起诉;
  (1)可以起诉老板;告他违约,要求他返还你的车、并赔偿你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也可以直接告开走车的人侵权:请求让对方返还你的车、或赔偿你的损失,如果车辆被开走或被转卖或破坏,而且这车对你和家人又有特殊意义,对你或家人精神打击很大,还可以适当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回答2:

经济纠纷是指:

当事人之间因经济权益受侵犯或有争议而发生的冲突或争执。在中国,发生的领域很广泛,包括民法及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涉及某些财产内容的行政关系、人身关系中的纠纷,如产权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以及涉外经济纠纷等。引起纠纷的原因复杂,就其性质而言,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争议。这种争议一般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冲突双方可向有关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除法律规定必须先经调解或仲裁的以外,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经济纠纷提起诉讼之后,由人民法院的民事或经济审判庭按照一定的管辖原则受理,经过调查审理后,以调解或裁判的方式解决,具有经济内容的行政纠纷,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题设中的行为,明显不属于此类

个人认为应该构成“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因为这个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所以诉讼途径解决比较合适

回答3:

此类情况并不是很少见,你可以告两个人一个是修成的,他和你是存在合同关系是经济纠纷,他属于合同违约行为,你可以根据合同法的原理起诉他,他要承担违约责任。另一个是把车开走的人。他确实是侵犯了你的物权,你对他享有原物返还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