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别:
合同或者协议,在实际使用中或诉讼中,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虽然有的学者专门著书立说,谈这方面的东西,但是,就我们普通人以及企业来讲,不必在意这方面的问题,两者都可以大胆使用,并不存在什么问题。
事实上即使我们的合同(或协议)上并没有冠以“某某合同(或协议)”的字样,但是内容完整、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约定明确,那么这份东西也仍然属于合同,相反的,即使名字叫合同,却不具有合同所必须的内容,也不会发生合同关系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审核或起草:
起草合同,最好是由律师完成,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关,凭借专业的知识、经验、法律观念,可以促使当事人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的当事人不重视法律专业人员在合同的起草和审核中的作用,认为看过合同法或读过一些有签订合同方面的书,或者认为以前签过多少合同都没有出过问题,就忽略了律师审核的重要性。
法律毕竟是一门科学,有它自身的规律性的东西需要一定程度上的研究才能真正掌握。读懂了“法律的文字”,并不等于掌握了“法律本身”,没有出问题不等于没有问题,没有“陷阱的合同”并不等于一份好的合同。
往往一份约定不明确、内容不合法,或没有成立或不能生效的合同,可能造成当事人巨大的损失。
1 当事各方用文字约定的事项,若要约完整,在某方违约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受损方可据各方的约定向违约人提出索赔。不管当初的文字约定用什么名称。可以是“合同”、“协议”、“确认函”、“订单”等等,甚至根本就没有文件名称。
2 经济活动中,习惯上把要约不全的文字约定起名“协议”。由于要约不全,仅凭该“协议”还无法进入实质的执行阶段,因此也谈不上索赔。
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如合同的法律效力大,某些情况下只签订协议打官司时是不得到法律保护的,例如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只签劳动协议。
协议、合同、契约为同一法律意义用语。
实践中,用合同一词更为规范。
说白了,合同比协议约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