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择校费:是所谓的“机会选择费”,就是花钱买一次入学机会。不同地方、不同学校,择校生的收费标准还会有所不同。
2.借读费:解释近似于【择校费】。国家改革开放后,农民进城经商或打工,其子女在城里上学(无该城户口)额外需交的费用叫“借读费”。
3.取消了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教育部门有10项收费,义务教育杂费(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义务教育借读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及文凭认证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费和评审费,学位与
研究生教育评估费,学位证书工本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工本费,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以及高校保送生综合能力考试考务费。
4.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不过择校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5.没有
已经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