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中国人民银行 外经贸部 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可以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实际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5%交营业税。(按金融保险业征营业税)2.如果未经上述部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的单位,就不可以减去实际承担出租货物的成本,用直接用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全额征税。(按服务业-租赁业征营业税)。而且所租赁的东西所有权转移给对方的话,不仅仅交营业税,还要交增值税。我只知道这些,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