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51条什么意思?

2025-02-05 18: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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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是“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意思是无权处分人跟他人订立的处分财务的合同需要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后才有效。

关于该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买卖合同中的无权处分行为有新的规定,即该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定义不同

处分权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而不论是所有人还是非所有人,他们占有财产,最终是为了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这种利用财产的权利是使用权。

2、对物品的所有权不同

处分权必须拥有所有权或者经过所有权拥有者同意才能够处分,而使用权可以不用拥有所有权。

3、代表的权利不同

处分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处分意味着物的转让。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而作为所有权权能的使用权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所有人可以在法定限度内依任何目的和方式使用其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处分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使用权

回答2:

  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是“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意思是无权处分人跟他人订立的处分财务的合同需要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后才有效。
  关于该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买卖合同中的无权处分行为有新的规定,即该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出卖人无权处分他人财物,在没有得到权利人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合同并不无效,相对方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违约责任等。

回答3:

回答4:

就是说不是你的东西 你把它处理了 东西的主人事后同意 或你只定了处理它的合同 还没履行该合同的时候东西的主人授权你处理 合同有效

回答5:

顶楼上的
一方面是权利人追认,另一方面,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
如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后来妻子放弃权利,就有丈夫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