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去了。不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行为,均为违反计划生育行为。主要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生育第二胎行为;农村第一胎生育男孩子的,生育第二胎行为;农村第一胎是女孩,但第二胎不够时间间隔的生育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