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主位妃嫔和东西十二宫怎么分配呀?

2024-12-14 07: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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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康熙时期规定:“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分居东、西十二宫。

东六宫:曰景仁,曰承乾,曰锺粹,曰延禧,曰永和,曰景阳;西六宫:曰永寿,曰翊坤,曰储秀,曰启祥,曰长春,曰咸福。”即皇后一名、皇贵妃一名、贵妃两名、妃四名、嫔六名,分别住在东西六宫中,其中嫔及以上算做主位。这算是给后妃核定了编制,但是实际上执行的并不严格,常常会出现超编或缺编的现象。

皇上的奶奶称为“太皇太后”,母亲称为“皇太后”,住在慈宁、寿康、宁寿诸宫。先帝的其他妃嫔们称为太妃或太嫔,跟皇太后一起住。为了防止宫廷丑闻发生,还规定太妃或太嫔和皇帝都得过了五十岁才能见面。

扩展资料:

太宗初始,定“一后四妃”的后宫制度,除立有皇后外,还有分局关睢、麟趾、衍庆、永福四宫的嫔妃;世祖入关后,完善后宫制度,皇后居中宫坤宁宫,设东六宫:景仁宫,承乾宫,锺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西六宫: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合称“东西十二宫”,后妃亦按等级分为

中宫皇后【母仪天下掌凤玺】 皇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嫔 贵人 常在 答应 在同等级的妃嫔中,两字封号的妃嫔要稍高于一字封号的妃嫔,同理,三字封号高于二字封号

一、后妃礼仪

1、自妃位以上可为一宫主位,居于东西十二宫正殿中,管束一宫嫔妃,有升降宫内嫔妃的权利

2、若一宫尚无主位时,便由宫中位分最高者暂管宫内事务

3、后宫嫔妃每日上线需至太后、太妃、皇帝、皇后与所居宫中主位娘娘处请安,其他高位处可视情况而定,

4、嫔妃若是犯了小错,可在自己宫中禁足,不得侍寝,禁足天数由主位妃嫔决定,但不可因一己之私而将人禁足,不管是陷害还是确实犯错,要有确实的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狐网-清朝旧事:住在清宫东西十二宫的后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六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六宫

回答2:

不是能够封满的,其实在清朝晋封很慢很慢。

举个例子,康熙的后宫。

孝恭仁皇后乌雅氏(德妃):

出封贵人。

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十三日册为德嫔,时年二十岁。

二十年十二月二十日封为德妃。

于此一直到康熙六十一年康熙殡天都一直再没有晋封。

而且一般的妃嫔都比较少,像康熙帝的贵人、答应、常在就比较多,尤其是康熙晚年宠幸的女人,大多都是封为常在答应。

有些妃位是后世追封的。

如康熙朝的敏妃章佳氏,在雍正时被追封为敬敏皇贵妃。(因为章佳氏所出的十三皇子爱新觉罗胤祥,后更名允祥与雍正是一派的,雍正很疼这个生母早殇的弟弟。)

回答3:

如果主位满员了,一般将是嫔位的住偏殿(没有皇帝谕令移宫和不受宠的),还有说是十二宫其实只有景仁宫、承乾宫、长春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是选秀时秀女住的地方,主殿是不能住人,免得来个刺杀皇帝。咸福宫一般是皇上选中秀女但是没有临幸的,就是给了份位的秀女。乾清宫和坤宁宫就是皇帝上朝和祭祀的地方,还有就是皇帝大婚的场所。还有像康熙这样不愿意让人住进他妈住过的景阳宫,那就得让主殿空下来,以示尊重,主位也就没有了。特别坑爹的就是康熙,大小老婆那么多,根本就不可能是妃、嫔等级的就住主殿,还有啊像名义上是嫔级实际记载等级是贵人级别更不可能住主殿,譬如密嫔待遇称号都上去了还是和德妃住一块。所以一切看皇帝的说法,大老板说你住哪就住那,升了级不一定住主殿,一般是待遇好点。另外其实储秀宫可以有主位,但是形成的是秀女住储秀宫所以一般没主位,但皇帝喜欢就可以封,就把咸福宫当作秀女住的地方。综上所诉一般都是皇后、皇贵妃、贵妃、妃这四级一定会住主殿,嫔这级别就不一定,偏殿有可能会是她们住的地方。

回答4:

据《后汉书》记载,远古之时,“王者立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女御,以备内职焉。后正位宫闱,同体天王;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教四德;世妇主丧、祭、宾客;女御序于王之燕寝”。也就是说,做为上天之子的皇帝,可以公开合法占有121位女人,这些女人分为皇后、夫人、嫔、世妇、女御五个等级,具有其不同的身份,以满足皇帝不同层次的需要。皇后只有一位,身份最高,处于中宫正位,地位可与皇帝相匹敌,俗称“国母”。至于最后一个等级的女御,多达81位,只是轮流侍候皇帝饮食睡卧以及满足其生理需要而已。

秦代之时,又规定“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适(dí,正妻),称皇后;妾,皆称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之号”。其后各朝各代虽均有所因袭变化,但总的说来,皇帝的后妃是很多的,即民间所谓“三宫六院七十二偏妃”,“三千粉黛,五千佳丽”。

清康熙朝规定:“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清稗类钞》也记载说:“妃嫔位次凡七级,曰皇贵妃、曰贵妃、曰妃、曰嫔、曰贵人、曰常在、曰答应。”由此可见,清代后妃共有八个不同的等级。皇后居中宫,主内治;皇贵妃、贵妃、妃、嫔等分居东西十二宫;贵人、常在、答应等随其他内廷主位分居各宫。

清代选取秀女,最初始于顺治帝。原因起于顺治帝对摄政王多尔衮为其选立的皇后博尔济吉特氏极为不满。顺治十年,顺治帝明确宣称:现在的皇后,乃是睿亲王多尔衮于朕年幼之时“因亲定婚”,并未经过认真的选择。自册立之始,皇后即与朕“意志不协”,即在诸多问题上相互矛盾参商,因而提出要废掉皇后,降为静妃。同时,顺治帝又下令称:以后“选立皇后,作范中宫”,选立皇后的范围,应扩大到“满洲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自此以后,选取秀女遂成为制度。

清代选取秀女制度有一个发展过程。大致说来,清代皇帝选取秀女,可分为八旗秀女与内务府秀女两种。

八旗秀女,是指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中,年龄在13至16岁之间,聪敏贞静,没有残疾的女孩。选取八旗秀女,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例由户部主持。由于外地八旗秀女路途遥远,因此又规定文官同知(正五品)以下,武官游击(从三品)以下之女,可以免送选取。凡被选入宫者,身份地位都比较高,多分别被封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等“内廷主位”及贵人、常在、答应等。凡被清帝加以封号的秀女,即成为皇家之人,至死不得出宫另嫁,只有那些未被选中的八旗秀女才能自由选配他人。

内务府秀女,是指内务府三旗中的备选女孩,例由内务府主持,每年一次。由于内务府三旗的佐领、包衣等地位低下,故从中选取的秀女,一般来说入宫后地位较低,只不过是为供后宫各个“主位”使唤,即仅是一般的普通宫女。按规定,皇太后可有宫女12人,皇后有10人,皇贵妃、贵妃有8人,妃、嫔有6人,贵人有4人,常在有3人,答应有2人。这些内务府秀女,除个别人可能因被皇帝看中而加以“主位”的封号外,绝大多数要在宫中服役到25岁,才被遣送出宫自由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