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女的继承权问题:(男女平等,亲生的和收养的同等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包括养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3,只要当事人不存在我国《继承法》第七条关于丧失继承权的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就有法定继承权;
4,如果发生继承纠纷,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养女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就与儿子和其他法定继承人有相同的继承权,任何人不得任意剥夺或侵犯。
2、你应是去世者的妻子、儿子的亲生母亲吧?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想把财产全给儿子,需要有以下程序:
(1)死者的父母(如果他去世时还在的话)、妻子、养女都写下放弃继承、并自愿将应继承份额赠与死者儿子的协议或声明
(2)将上述协议或声明到公证处公证,
(3)持死亡证明、房产证、儿子与死者关系的证明、经公证后的协议等,到房产局办理过户。
3、其实,他死亡后,财产应做如下分配:
(1)他婚前的个人财产直接做为他的遗产。
(2)他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出一半归他妻子所有,另一半作为他的遗产。
(3)在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的全部遗产(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由他的妻子、父母(如果他去世时还在的话)、儿子和养女共同继承,一般是均等分割,但对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经济的继承人应适当多分。
这父亲是你老公吧,你老公和你分割完后的财产,由你,和你老公的父母,你老公的孩子(亲子女和养子女)继承
法律规定,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如果你先过户给你儿子,必须这个房产是留给你自己的,也就是说你是唯一的继承人,然后你才有权利把房产过户给你儿子
如果没有遗嘱确定房子由你儿子继承,怎么过户都不合法,因为剥夺了养女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