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的证明材料: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誊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二、死者的证明材料: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死者的身份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若有)。
三、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办理遗产继承流程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半世纪前的“死亡证明”怎么开?
死亡证明公证,得先准备好死亡证明,亲属身份证,到公证处递交公证
凡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死亡事件,有关公民或组织均可向死亡事件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死亡公证。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与死亡者关系的证明信;
(2).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等
(3).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死亡者户口的证明;
(4).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5).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死亡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
凡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死亡事实,有关当事人可向死亡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申请办理死亡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死者单位人事、劳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内容包括:申办死亡公证的目的、用途;申请人与死亡人的关系;死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日期、死亡地点及死亡原因;
2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