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自动离职,除非条件你同意。 调整工作内容,你可以理解为双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除非出于必要,你有权拒绝,双方对此产生争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各自举证,主要是单位举证,如果单位无法证明必须给你调整,就要按原方式履行。
不能以“调整工作内容”为由要求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