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必须坚持( )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2024-12-20 03: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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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本句话出自《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员的基本义务,《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条,党员的权利有: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章程

回答2:

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员是党和人民的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同的。党的承认和保护党员个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但是,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本身成员的客观要求,以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人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建立了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性原则的最高体现。当冲突和冲突后党员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党员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历史是忠实地为人民的利益奋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取得更大的胜利,仍然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每一个共产主义的党和人民与个人利益冲突的利益,必须是遭受第一,享受,紧缩政策和作出更多的贡献为党的事业过程中的斗争,始终走在前面,发挥表率作用。不得使用公职谋取私利,损公肥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回答3:

必须坚持党成员(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把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和享受,G,奉献的最后,作出更大的贡献

回答4:

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