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虚拟了一个侦探故事:在河边,么四婆婆惨死。负责此案的警官马哲经过重重波折,发现杀人犯就是么四婆婆悉心收留照顾的疯子。因为在法律上无法将疯子绳之以法,疯子逍遥法外且又犯下连环惨案,忍无可忍的马哲开枪打死疯子,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迫于妻子和局长的哀求下竟承认自己是疯子,进了精神病院。社会虽然不认可疯子的行为,却网开一面让他逍遥自在,任由思维正常的人在疯子制造的死亡阴影下备受煎熬,甚至做出极端的过当暴力行为,以暴制暴。
我们总是用不同的标准对待不同的人群。而在不同的标准的缝隙中,藏匿着大量的罪恶。正因为无法理解和超越这种生存状态与社会规则的荒诞,马哲无奈地向着疯子举起了枪。
小说结尾处,却意外地设置了这样一个结局:马哲打死了疯子,成为了刑法意义上的故意杀人犯,理应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然而,堂堂刑警队长,这时却要逃往那个被他打死的疯子才享有的“特权”之中寻求庇护,此事虽荒唐却顺理成章,余华又以出乎意料的落幕,再次将人性和人生生存状态的“荒诞”进行到底:警局局长要求马哲扮作疯子,因为法律上规定精神病患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没想到马哲根本就不愿当疯子,将精神病医生的问题回答得条理清晰,令他的领导和妻子大惊失色。在领导和妻子的苦苦坚持、医生一次次前来向马哲重复提问下,终于让马哲在烦躁中达到了“理想”状态,他回答问题的语句开始含混不清,并似乎已达到了医学上的“精神病”标准,他变成了“疯子”。
《河边的错误》是余华的中篇小说。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1977年中学毕业后,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1983年开始创作,同年进入浙江省海盐县文化馆。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5年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