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所得为夫妻共同所得,但是婚前如果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么房子离婚时就是房产证上的那个人的!
如若夫妻一方可以提供证明,证明房产为一方父母为其全额购买的话,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结婚与否!
最后一页共有人显示的是独有,这就说明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按揭你的签名和手印可以说明你参与还款了,这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以后在这样尽量登记两个人的名字,虽然是夫妻,但是万一离婚了,真的不好说,防范于未然!
你如果能够提供,购房款确实是你一个人出资的,并拿有效的证据,房产应该是会分给你的。
法院会支持你的。你老公已经违反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如果一分钱没出,应该是你的,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底线上的,没问题!
法院回支持你的,你必须拿出你自己买房的证据来,证明是你一个人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