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第一次判离婚离不了,第二次起诉就可能判离吗

2024-12-31 1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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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如果第二次还是已同样理由在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你现在起诉离婚是可以的,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回答2:

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依据双方感情破裂。

多组织一些感情破裂的证据及双方减少争议,会容易些。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3:

希望很大

回答4:

离婚案件大多首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但第二次起诉,大多会判离。
需从首次判决书生效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二次起诉。

只要想离,只是个时间问题,铁了心了,就一定能离。

请采纳。谢谢!

回答5:

第二次也不一定,只不过法院会酌情考虑第一次的情况,概率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