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退休后不需要继续缴纳医保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退休员工退休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才能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是在企业退休,而不是个体自由职业者退休。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不够应缴的年限,需要缴足才能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体现精算平衡原则,基金财务可持续性较差。政府、企业、个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责任分担机制不合理,收入保障和提供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职责过度向政府集中。
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比较僵化。社保制度条块分割,衔接配套有待加强,碎片化问题突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退休人员也要缴医保费?专家建议延长最低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职工在退休后满足医保缴纳年限的,不需要继续缴纳医保费,如果在退休好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清后即可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一)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1、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它的缴费方式是按年缴费。也就是说,如果你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医保,那么你需要按年来缴费,每缴一年保障一年。
在此期间,参保人员需要持续每年缴纳医保才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最重要的是,在城乡居民医保上,是没有设定最低缴费年限,以及退休这一说法的。通俗点来说,就是参保人假如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还是得继续缴纳医保费用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2、城镇职工医保
与城乡居民医保相比,城镇职工社保有一点大家非常容易忽视,那就是医保退休。
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养老退休,但其实职工医保退休对我们的退休后的医疗保障影响非常的大。
一般情况下,职工缴纳够一定的年限,且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能直接享受终身的医保报销福利待遇了。
但是,如果你没有将医保缴满一定的年限,还是得继续缴纳使得累计缴纳年限达到要求为止。
那么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到底是多少年呢?
不同地区的政策要求都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女性的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为20年,男性为25年。
当职工缴纳医保满一定的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纪之后,就可以享受终身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了。
如果医保没有缴满规定的年限,就可能需要继续缴费,等达到规定的年限,才可以办理医保退休。关于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各地政策要求不一样,一般男性为25年、女性为20年。
退休以后,原则上应当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一般地,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构成。基本医疗保险是比较通行的,退休以后可以不再缴纳,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大额医疗互助,退休以后应当继续缴纳。补充医疗具有单位福利的性质,属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一般不再缴纳。
一、法律依据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
个人帐户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个人帐户暂按照下列规定计入:
(一)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计入;
(二)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7%计入;
(三)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
(四)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60元的按6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70元的按70元计入。
二、个人帐户计入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全部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占35%左右的原则测算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调整。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计入个人帐户部分后,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医疗保险要男的累计交满30年,女的交满25年,才能在退休以后也享受医保待遇(这里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两块,一是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跟工龄有关,一是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实际缴费的时间,一般是要至少交满10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相加,男的满30年,女的满25年就可以了),如果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也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你可以根据以上说的综合考虑,建议你有条件的话还是找家单位参加社保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不能相加的,中断以后还需要有六个月的等待期。医疗保险有三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在三个月内补交,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否则就需要重新计算交纳年限,且不能够享受报销待遇,而不是所谓的"作废"。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一般可以断3次,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针对这种情况,每个地区处理是不一样的。这个必须询问当地的医保机构。有的地市规定,应由个人负担,因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已经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不能再由企业缴纳。但有的地市规定应由企业缴纳,理由是员工在企业退休,为企业做了贡献,同时退休人员相对于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应由企业缴纳。还有的地区采用折中的办法,只要企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退休职工就可享受医疗待遇,不用补缴这部分费用,但企业倒闭清算时,必须为退休职工补足这部分保费。
退休员工退休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才能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退休职工是在企业退休,而不是个体自由职业者退休。
2,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不够应缴的年限,需要缴足才能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