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即可以选择。
如果被告不是本地人,对方经常居住地又不在本地,你肯定不想跑大老远的地方起诉,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那么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就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基本上就是以你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了,也即可以在本地起诉。
如果你在B地居住有一年以上,是可以直接在B地起诉的。
人在异地且借钱不还,那在起诉以后,该去哪个地方打官司?
借钱不还,分什么情况,是打条了不换,还是忽悠你让你拿钱给他,还是通过别的途径要的,打条了不给,直接去你所在地法院起诉,去他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如果是骗你的,你可以去公安局刑侦大队或者经侦大队报案,诈骗,一般刑侦大队会受理,但是看多少钱,是否够立案标准。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案,向对方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法院起诉。
《民诉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管辖地: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