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词里面的家的重要性估计人人皆知,与家庭有关的事务、事项、事宜有的已经形成事实,婚姻法的适用范围着重于婚姻家庭关系,人民群众需要分清楚是家庭事务还是家庭关系,不能混淆,形成事实的家庭事务按照现实中通行的处理处置方式方法行事,涉及到家庭关系执行婚姻法的规定。第一个案例中他们的家庭呢,基本组成部分应该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不是飘渺不定的,已经创造的无条件默认是家庭组成部分,多余的也优先认定属于家庭。继承法的适用与此类似,想不属于家庭一家子相关人员事先商量约定,空口无凭立字为据。两个案件都可以先按照家庭事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