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出一切抚养费用,如果现在又想以孩子名义索抚养费要法院支持吗?
答:
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出一切抚养费用,如果现在男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又想以孩子名义索要抚养费,法院支持。
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希望你理解我说的“如果现在男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的意思。
不清楚可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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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男方,现在希望女方支付抚养费?
这个可以去法院提出申请的,毕竟,离婚对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有意思吗?男人叫女人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