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现在这个社会大环境下,任何工作的专业性都受到了强烈的重视,警察也不例外。在这种环境下,就滋生出了所谓的专业警察,单纯的警察学历教育无法满足基层公安工作的需求,所以就需要更多的“既通业务、又有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由此,具有各种专业学历、又有警校学历的政法干警改制生就成了必然。
2、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随着编制的满员和警察要求的提高,大势所趋之下政法干警将是未来警力补充的主要形式和来源。
3、公务员考试可能将逐渐减少招警数量除非某些急需的特殊警种可能仍会通过公务员招考的方式来补充外,其他普通的职位的警种必定会通过政法干警成为招警的主力。
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类,学制两年。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教育模式,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本科学历起点第二学士学位的教育模式,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经济欠发达县(市)级以下法院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的省直政法部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户口和档案迁入学校。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合格毕业生录用为公务员,到定向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研究生层次的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后方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