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必须要到社保局里备案吗

2024-11-24 1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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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

首先到女方户口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手续——“准生证”,也就是现在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其次,用准生证等相关材料去经常居住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围产手册等,这是用于记录每次的检查,以后去检查就不需要领医院的病历本了,而且这也是婴儿出生以后办理“婴幼儿保健手册”的关键一步;

最后,也是决定能否享受生育待遇的、非常关键的一环必须注意,也就是生育时,生育险必须达到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否则,无法享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品费、护理费、营养补助等生育待遇。

扩展资料:

一般要求是证件齐全怀孕3个月后可以办理生育备案,现在只要证件资料齐全可以去办理生育备案。

生育备案所需资料:个人社保卡、身份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生殖保健服务证(二胎提供生育证)、结婚证。

异地生育备案还需要提供异地生育证明,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回答2:

是的,怀孕必须要到社保局备案。因为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一、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二、报销流程。

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3、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深圳市关于生育保险备案所需材料说明

1、一孩备案资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暂住证(流动人口);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女方近期孕检证明三个月内;

2、二孩生育备案除去提供一孩备案资料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户籍地计生部门批准的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或者是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及乡镇街道办,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2)其他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规定的特殊性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回答3:

没有强制性要求备案,只是如果没有提前办理登记备案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没法报销的。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2、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怀孕备案须知 

一、女方参加生育保险的需提供: 

1、身份证(女方)(原件); 

2、准生证(原件);

3、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3、备案表(由职工所在单位或乡镇劳保所盖章);

4、异地生育申请表(申请在外地生育的需填此表,单位盖章处需由职工所在单位或乡镇劳保所盖章,医院盖章处需由外在生育医院填写医院等级并盖章,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处需由生育地社保部门盖章) 

二、女方未参保、享受男方生育保险的需提供:   

1、身份证(女方)(原件) 

2、身份证(男方)(原件) 、准生证(原件) 

3、养老保险手册(男方)(原件) 

4、男方参保备案表(由职工所在单位或乡镇劳保所盖章)

4、异地生育申请表(外地生育的需填此表) 

三、提交方式 

1、单位职工参保者: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由单位报送区社保局生育保险窗口。 

2、在社保服务大厅参保者:另带《档案托管证》,直接将上述材料报送区社保局生育保险窗口。 

3、在乡镇劳保所参保者:将上述材料报送乡镇劳保所,由乡镇劳保所报送区社保局生育保险窗口。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回答4:

是的,怀孕必须要到社保局备案。因为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一、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二、报销流程。

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3、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回答5:

是的

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

二、生孩子需要提前多久在社保局备案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