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属于赠与的,实践中有两种意见: (1)应当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即赠与合同处理,(在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条款规定了夫妻一方将个人财产全部赠与另一方的问题,对于部分赠与(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尚存在争议) (2)按照婚姻法十九条的规定即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协议处理。 问题的关键在于: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是按照合同上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财产协议处理。实际上,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财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