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老公同意两个孩子给我,公婆有权利干涉吗

离婚了老公同意两个孩子给我,公婆有权利干涉吗
2024-11-29 18:51: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公婆无权干涉。
2、夫妻离婚的,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双方有最终的决定权。经协商由一方抚养费的,即为合法有效。
3、作为公婆,不是孩子的监护人,不享有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权。但基于身份关系,公婆情理上建议是可以的,但无权进行强行干涉。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答2:

你好:
离婚后双方都要抚养和照顾孩子,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根据离婚协议约定或实际情况的对孩子定期的探望和照顾,前提是不能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另一方可拒绝一方探望孩子,如果没有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把孩子藏起来,离婚一方不让见孩子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人无权干涉

回答3:

第一监护人是爸妈,所以公婆只有看望的权利,没有监护的权利。

回答4:

没有吧,监护权是父母,不是爷爷奶奶。

回答5:

有权利干涉,必定他们有血缘关系,还是协商解决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