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法、配套法规、地方公务员法。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扩展资料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总则
公务员法的法规体系一般有几部分组成:总法、配套法规、地方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根据法律义务主体的不同,在公务员法中明确了法律责任主体,以确保公务员法的实施。这些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及公务员机关。公务员各级机关依照公务员法规定的权限履行公务员管理职责。机关作为公务员的管理者,有管理公务员活动的权利,也有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和执行有关指令的义务。机关在公务员法中的责任包括立法责任、执法责任、司法责任等。此外,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有着依法给予公务员赔偿的义务,因此,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主体还包括国家;
2、公务员。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的调整对象,有义务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接受有关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指令。公务员不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和有关规定,滥用职权和违反职责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一定条件下,公务员将与国家机关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关于公务员的法律责任问题,不仅涉及公务员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等都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公务员法对此未做专门规定;
3、行政公务人员。公务员法的监管主体是公务员机关,同时还包括在其中工作的行政公务人员。机关通过在其中工作的行政公务人员依照公务员法对其所属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务员法的行政公务人员既可以是从事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公务员,也可以是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可以是受委托从事公务员相关事务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在从事公务员相关事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法定义务,如果滥用职权或违反职责,将承担法定的个人责任;
4、其他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等离职的公务员必须继续遵守公务员法关于辞职退休后的有关义务,包括保守秘密、遵纪守法、从业限制等。离职后的公务员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应根据情节轻重确定其相应的责任。此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包括不依法接受公务员工资调查的企业、违规接收离职公务员的单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个人等,在与公务员管理相关的社会生活活动中也必须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对人的义务,服从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和决定,执行生效的裁决、处罚等。从某种意义讲,他们也是法律责任的相对主体或义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