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得癌症,作为子女应承担多少费用与责任?

2024-10-28 08: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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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样的问题必须理智对待。这与孝心无关。孝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因为新婚姻法说的很清楚,如果子女在父母没有自我供养能力时,子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母亲的病第一个承担赡养义务的是你的父亲,他责无旁贷。并且应该以你父母的家庭财产为保障。不存在现实生活中的子女与父母按比例承担问题。
你的情况是令人同情的,主要是你的孩子抚养,你要承担更多的经济压力。你的父亲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你必须收集证据,这样的父亲对簿公堂反而是法治社会进步的标志,不要怕什么家丑外扬,法律上的结论你和你父亲都应该接受,如果判你拿钱,你也只有认了。

你必须说明你的父母不是"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这种亲情解决不了的问题,诉诸法律比较好。

回答2:

你就是那个儿子吧,我也是东北人,我们是不会算计那么清楚,分得那么详细的的,而且如果不是告上法院,不会有一个明确的权责说明,

毕竟还是父母创造了子女的生命,要求他们对你奉献多少的时候,考虑一下,你为他们做过什么,前的事,有多些那多些,不能有钱不拿,让老妈痛苦啊,

还有你爸得钱是他自己赚的,就是他将来立遗嘱,也未必没有你的份,就算是没有你的,你也怪不着他

回答3:

1.他必须承担照顾伴侣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具体承担多少并没有确定的依据。
2.同上
3.这个问题并没用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私自协商
4.同上
法律只指出了作为伴侣、子女应当有照顾父母的义务,但是并没有细分到各方承担多少责任,还是你们根据良心和感情因素进行协商分摊吧

回答4:

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来,就证明你是一个不孝的儿子,跟自己的爹妈算计的这么清楚,你咋没算一下你妈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痛苦,没算一下你爹妈养你这么多年的辛劳???
你回家问问你爸你妈,假如得癌症的是你,看他们会为你分摊多少??
老天真是不开眼,得癌症的就应该是你!!!

回答5: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立遗嘱人也只能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而丧葬费、抚恤金等都属于死亡后具有专门用途的财产,专门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或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因此不具备个人财产的性质,立遗嘱人自然也不能在遗嘱中对这些财产进行处分,即使遗嘱中对此进行了处分,那么这种行为也是无效的。但是老人生前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葬费首先由死者的遗产列支,如果死者的遗产不足以支付丧葬费时,由死者的继承人承担不足部分。
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
对死者安葬是近亲属或遗产继承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让死者安息也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抚慰。某一亲属或继承人支付的丧葬费可以从单位给付的丧葬费中扣除,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或者全部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均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者的丧葬费的负担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一是死者存在侵权侵害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合同与雇佣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关系时,都有伤葬费的支付与承担项,按超不补,节不退的原则包干使用。二是由死者的遗产中支出,没有遗产的,死者的继承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