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的角度来说的话,女方抚养孩子是有利于小孩成长。而且本人就是单身家庭长大的小孩,自小跟着爸爸。说实话我羡慕妹妹跟着妈妈,你要知道爸爸再疼爱很多东西你不能跟爸爸说,生理期啊、内衣啊等等,或者心理生理小小变化爸爸更加不知道。为此,我养成了很多不好的习惯。如果你真心为了你女儿好,而且你前妻没有对小孩过多虐待的话,建议还是跟着妈妈。而且也可以经常看到女儿的,像我们家几姐妹小时候分别跟了爸爸妈妈,现在还是住一起互相照顾,天天跟爸爸打打闹闹的,你疼小孩他是知道的。你不疼,就不用用抢来表明,
针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母亲该如何争取抚养权?
女方没有抚养能力,或者虐待孩子,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本来就有的
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