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牢 监外执行
一、缓刑简单地讲,就是先宣告定罪,然后规定一个考验期,在期限内暂缓刑罚的执行。
二、适用对象: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对缓刑犯的处理:
1、考验期满后,刑罚不再执行(视同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作出新判决: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严重违反规定的,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第77条也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过一段时间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