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食品检验是研究和评定食品质量及其变化的一门学科,它依据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各种技术,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如国际、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对食品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副产品的有关指标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食品检验的内容不仅包括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测和微生物检测,还包括对食品中的营养成分、添加剂以及重金属等理化指标进行检测。因此,食品检验不仅仅是某一个部门的责任,也不是某一个部门所能负责的。
目前新修订实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他部门包括卫生行政、工商、质监、农业、林业、盐业、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并在各自范围内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讲,食品检验的主要责任部门也应该归属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由于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几经分合,因此目前各类食品检测检验机构广泛分布于各个部门,像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的前身),就 是政府举办的以检验检测为主要任务的机构,其他的还有质监部门下属的质量检验所、农业部门下属的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海洋渔业部门下属的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以及包括隶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等,这些部门都有食品检验的资质与能力,但这些部门又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所管辖。
是卫生部门负责的,不是防疫站。主要工作有:1.原辅包料进厂检验;2.生产过程巡检测;3.成品出厂的检验。
食品监督局负责,防疫站应该不管食品检验的
就是卫生的,不是防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