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解释330

民诉法解释330
2024-12-25 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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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