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借款人走了,担保人的作用就是成了借款人的角色。所以债主有权利来找你的。
你是否约定担保形式,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请你根据规定,判断你的情况。
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可以要求担保人直接承担清偿责任,你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可以啊!你只有把借款人找到,他就找不着你了
当然是在担保人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