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你爷爷一人的名字 ,但此房仍然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他们都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应由8姐妹共同继承。也就是说:不仅是你大伯、你爸、你小叔,你的姑姑们都应有继承权,应是8 人均分。但你大伯、小叔和你爷爷奶奶一起住的时间较长、对他们照顾较多,应适当多分一些。
2、注意:房产应是按继承法均分、只是对被继承人照顾较多的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而不是“谁住的时间长就归谁”!居住时间长短并不能当然的改变房产的所有权!所以:你大伯以他住的时间长来“继续要霸占他住的那一大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3、你大伯可以适当多分、你小叔也可以适当多分,现在:你小叔应得的份额、你姑姑们应得的份额都已经答应给你爸爸了,所以:你爸爸应可以得到房子的大部分(注意:让你小叔、你姑姑写下同意将他们应得的份额赠与你爸爸的书面协议并去公证)。
4、至于你大伯在修祖屋时出的钱:如果有证据,可以在分割祖屋时由所有继承人先还他(当然如果你小叔、姑姑都不要了,就得由你爸爸还他了)。
4、你堂哥出的装修钱:不能因为他给装修了就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如果他是自愿去装修的:就是他对房产所有人的赠与,不能再要回;即使拿出证据证明是他借给房产所有人的:也只能按现价折旧后还他钱,他想因此要房产的所有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1、看情况是爷爷、奶奶没有立遗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按照你现在提供的情况来看,你大伯,小叔以及你老爸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3、大伯的儿子用于装修的钱,不属于无因管理之债,在法律上不构成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不想有法定继承权,所以不会偿还其装修费。
4、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按照均等原则,把继承财产平均分配,但可以对一些相对生活能力较弱的人,予以一定的照顾。
5、大伯虽然出了钱,但房产证书名为你爷爷的名字,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你爷爷。如有确切证据证明你大伯出了钱,可分析其出钱的目的已经方式,而定处理手段。
6、中国是熟人社会,关系却会有帮助。但是毕竟还是要按照法条来办事,所以虽然不能达到理想效果,但起码也不能达到你大伯想要的效果。
建议:
建议私下调停协商解决,毕竟兄弟之间打官司容易伤感情,故去的老人家也不愿意看到。协商的结果,以成文的协议书方式确定下来,以免以后在引起纠纷。
不会给装修费的,能打,不过兄弟之间还是和平解决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