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是会议的记载,如果记录完整、前面、客观应当起到证据作用。
如果是会议纪要经过全体参加会议人员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我建议你拿该记录去找律师当面咨询.因为你对事件的描述本身就很混乱,又是合伙又是股份,这两个概念是有很大区别的."某股东退出合伙",他为什么退出,退出条件是什么,建完楼难道就送你们了?总之你的描述很混乱,根本无法获得任何结论.
这个会议记录是否具有合同的性质,如果是已经明确了继续履行原合同,只是某股东退出合伙,该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这份会议记录就具有了合同的性质,是一个新的合同;如果没有要退股股东的签字,就不具有合同效力,还要执行原合同。
你好:
首先合伙有两种:
1)有限合伙
2)普通合伙
合伙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为有限合伙的,视为一般合伙即普通合伙。
退伙一定要全部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退伙,并且也要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
仅仅有一份会议记录并不能证明所有合伙人同意其退伙,更不可能取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