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储查尔斯
君主国的王位继承人。一般是君主的儿子或近亲属,又称储君、皇嗣等。世袭一般按照严格的长子继承制进行。男性优于女性,若长子已死,由长子的男性或女性后嗣继承,如长子无后嗣,便由君主的次子或其后嗣继承。如果君主无子,就由其长女或其后嗣来继承。如君主无子女,则由其弟来继承。他们一旦享有王位继承权,即被称为王储
英国的王位主要由继承产生,但也有部分国王是通过选举产生的。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就有贤人会议推选王室中的男性继位。后来,当王室中没有合适的男性继承人时,女性直系亲属也可以继位。到了威廉三世(1650-1702 斯图亚特王朝),议会通过《王位继承法》(1701),确立了王室成员法定继位顺序的制度。即王室成员按照法律规定排出继位顺序进行王位的继承。其实早在威廉三世之前,英国王位继承顺序的制度就已存在,只是没有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亨利八世(1491-1547 都铎王朝)费尽心机结了六次婚,却只留下了一子二女。在他死后第一继承人儿子爱德华继位为爱德华六世,早逝的爱德华无嗣,由他姐姐、亨利八世的第二继承人玛丽继位为玛丽一世(1553-1558),而玛丽之妹伊丽莎白在同样的情况下以亨利八世的第三继承人的身份登上王位,即英格兰黄金时代的统治者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因此可以说是《王位继承法》把王位顺位继承这一规定法律化了,并成为君主立宪时代的法律。
英国王室有迎立外国人当国王的传统。以这种方式登位的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是汉诺威家族。当1714年安妮女王(1665-1714 斯图亚特王朝)去世后没有留下继承人,政府根据《王位继承法》把继承权给了德国汉诺威家族的乔治,即乔治一世(1660-1727),因为他母亲是詹姆士一世的外孙女,但是他是一个不会说英语的英国国王。事实上,早在700多年前,就有外国人来当英国国王,只不过这是因为丹麦人征服了英国,建立了丹麦王朝(1016-1042)。而在1689年威廉三世是以尼德兰奥兰治亲王之子,英王查理二世的外孙及第四继承人的身份到英国与妻子玛丽二世(1662-1694)共同执政。由此看来,人们更看重继承者的血统而非国籍。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国王子嗣众多却没有可以继位的合法继承人,因为这些子嗣都是私生子,不具有合法身份。
选定的王位继承人被册封为威尔士亲王,这与对威尔士的征服有关。1277年爱德华一世(1239-1307 金雀花王朝)借口威尔士亲王不向他表示效忠,进攻威尔士。1282年,爱德华一世为巩固对威尔士的统治向贵族们保证为他们选定的领袖一定是出生在威尔士、不会讲英语的人。同时他又立刻把即将临产的埃莉诺王后接到威尔士的卡纳文城堡。当小王子出生时,便被册封为威尔士亲王。从此,英国的历代王储都被封为威尔士亲王。这其实是爱德华一世以欺骗的方式征服了威尔士。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查尔斯于1958年被立为王储,成为法定的王位第一继承人。按照惯例,如果女王去世或者因年事已高等原因退位,查尔斯王储将会成为新的英国国王。
那就是要看<王位继承法>的规定........
不是的...是按照英国的<王位继承法>来选定....
像现任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卸任或者死后...按照<王位继承法>由王储查尔斯即位...查尔斯之后由威廉王子...再到哈里王子...
给皇位的嫡亲,有儿子给儿子,没儿子给女儿,如果都没就给旁系近亲
那要看谁是王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