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规定是不能规定考核期的,只有试用期和录用。所以你可以有以下办法:1、据理力争先签合同后上岗,考核期就是试用期;2、保留在考核期工作的证据:如上课记录、视频音频资料等,如果用人单位恶意跟你解除,可以申请仲裁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应该给你经济补偿半个月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毕竟现在找工作的人太多了,你不干,他马上可以找到人替代你,可你再找工作就很难了,这就是职场生涯中的无奈啊。
怎么又出了个考核期,用人单位真的变着法来不付钱呀!前两天看报纸,零工资就业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