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允许逃避。我国现行的法律、条例规定中,也没有惩处“行政拘留人员逃避行政拘留”的明文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抗拒执行和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如下 :
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会加重处罚,但是逃的干净利落的就不会有事了
你说的是不是缴纳保证金、暂缓执行拘留后,逃避拘留处罚的啊?那样就是没收保证金,拘留还得执行。1楼律师说逃干净最好。但最好还是不要逃,拘留就算是数罪并罚合并执行,也就是最多20天,逃什么啊。
会一直追究的。因为既然已经裁定了拘留的处罚,就是公安机关受理了案件,就不再受追诉期期限的限制了。还是别跑,为了少拘留几天,逃来逃去多累啊,心理压力也大啊。
你得保证别被抓住就没什么后果,要不然事可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