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方赖着不肯来结案,导致我不能办保险理赔怎么办?

2025-01-01 01:42: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前几天刚处理完与你相同的案子。
  双方就损害经济赔偿数额协商达成一致后你,同去交管部门开具《交通事故损害经济赔偿凭证》,持此凭证,医药费收据(报销范围是医保内的),误工费证明(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个人完税证明),营养费收据,再加上你修车的定损单,明细单,发票。去你的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去报销。
  医药费赔偿问题,保险公司承担比例因金额大小不同,如果金额小于一万元,合理部分将全部承担,保留好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及出院小结等相关证明;赔偿误工费需对方提供误工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及完税证明等; 修车费赔偿问题,您的车辆损失先在商业保险中车损险项下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财产限额2000元内全额赔付,超额部分在商业保险中第三者责任险项下按责任比例赔偿。

  如果你的车已经修完了,你就不要急,不让主动去找她解决问题,拖着她,她比你急。调解不行的话就只有起诉她,这种人没办法只有去法院喽。
  另外建议你一下,当时的事故认定,应当要求交警判你全责或者无责,不要怕他额你,全责的情况下,修车费全报,其他费用也基本上都报。你现在不管是同等责任也好,70%责任也罢,修车费最起码不能给你全报,还得向对方当事人索要,你想想麻烦不。
  上述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2:

去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让保险公司解决

回答3:

兄弟,从你的问题来看,什么都晚了(钱已经给了),你还是起诉吧,不过即使你赢了,法院对于个人也很难强制执行的

回答4:

我们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对方刚开始的时候要私了,我同意给1000元,然后我的车在找自己的保险公司修,对方不答应,只好公事公办;
结果是我的维修费用比对方高多了,对方知道这一情况后要求我在给500元就算了,我当然不答应,因为这不能找保险公司理陪的,况且走道这一步,我也没有必要私自给对方钱,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还找交警理论,最后知道交规是什么了,也不找我要钱了。
问题是我修车的钱没有着落了,没有办法,只有自己掏腰包了。
损人不利己,愚昧啊

回答5:

1、你说的结案,是指对事故的赔偿调解吧,《安全法》规定:事故认定后,双方当事人都自愿要求由民警调解该事故的,则由民警调解赔偿问题,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的,则不予调解,那另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2、医疗单据属理赔依据之一,你若无法出示,保险公司会据此拒赔该部分赔偿金。
3、最快速、有效的办法还是上法院起诉对方,然后连带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一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