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费用

2024-11-23 19:32: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起诉离婚程序:

第一种是到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递交材料,第二种是通过人民法院的网上系统立案,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自己亲自立案的,建议还是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递交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当场修改。

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扩展资料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回答2: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

扩展资料:

离婚诉讼期限: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 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诉讼

回答3:

起诉离婚的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费用:

2006年十二月十九日国务院通过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依据现行诉讼费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离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诉讼费

回答4: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律师代理费因人而异,好律师就贵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么和律师谈。
诉讼程序都一样,起诉,等着调解,开庭,判决。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