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工作前谈好的,即使有法律有合同也是用人个体自己定制的,基本没有!
可以啊,劳动法
很麻烦,你要有在那工作过的确凿证据!
可以说非常麻烦!如果不是涉及大额的金钱纠纷~本人认为还是退一步风平浪静!毕竟你的损失不太大!就当交学费了!下次谨慎些吧!
法律规定是有的,
只要你付出劳动就一定有报酬拿!
http://www.ldht.org/Html/lifa/lfjc/038834.html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好像没有听说发一天的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