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此行为该如何定性?是否涉嫌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应是故意伤害罪。就像楼上朋友所说的,“聚众斗殴罪”要有个“聚众”行为,可你们的事没有双方“聚众”的因素。而“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没事找事、故意找茬打架,但你们这打斗是有原因的。
2、其实,该行为如何定性现在已经不是你应该想的问题了:
(1)是定故意伤害、还是定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是公安决定的事情,将来以什么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是检察院决定的事情,我认为你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没有多大意义:如果真是定故意伤害对你还更有利,因故意伤害的轻伤可以在公安不立案时作为刑事自诉案来处理,但如果是定为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罪的,就只能由公安立案、检察院起诉了,你无权再提起刑事自诉。如果不构成犯罪,就只能给予治安处罚。
(2)现在已经确定你是轻伤,而且已经知道对方打架的人(起码已经带到派出所一个、住院2个),你就可以要求公安立案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有几个先算几个,以后能查到还有谁的可以再追究。如果公安不给立案侦查,可以去找检察院请求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会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立案、公安应当立案并将立案情况回复检察院(已经是轻伤,公安不立案的理由不会充分的)。
(3)你现在应做的是:一是去公安请求立案侦查或是找检察院,二是尽量找到尽可能多的目击证人来作证(其实取证应是公安的事,但在公安不积极的情况下能自己做就自己做吧,也是无奈)
3、“如果没有人指证我轻伤部位是谁打的怎么办? ”:
(1)民事赔偿部分,由参与打斗的人都负责,只要是参与打斗的都算。但最好是能确定到底打你致轻伤的人是谁。
(2)至于刑事责任,不能确定是谁打的不好办,不能确定直接致人轻伤的人是谁的,就只能由动手的人承担责任。
4、“对方的组织者和积极参与者会怎么处罚?其他参与打人的会怎么处罚?”:组织者与致伤者是共犯、主犯,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积极参与者和其他参与者分主、从犯处罚,但积极参与者可能会重一些,但有些没有直接动手的可能不会作为故意伤害罪处罚、而是作为违反治安行为处罚。
既不是聚众斗殴也不是寻衅滋事。因为聚众斗殴一般双方均有相约行为。寻衅滋事一般是故意挑衅、殴打他人。
本案定故意伤害的可能性非常大。故意伤害一般是不问事情起因的。你目前最重要的是让证人证明到底是谁击打的你,证言要一致,否则就会造成无法定案,追究不了对方责任。如果你能确定是谁击打的你,最好也要指认。这样容易定案,但是你与证人必须保持一致。
尽快搜集证据。
你是轻伤,这个伤势已经构成了触犯刑法的要件,对你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要负刑事责任,这是故意伤害罪。
建议你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然后起诉犯罪嫌疑人
应该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公诉走不通,就自诉吧
这位朋友,如果你说的是真实的,那打你的人就要负法律责任,要给你出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