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单位有权辞退你吗?

如果辞退我了,我的社保还在不在了?谢谢知道的麻烦您了!
2025-01-10 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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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营单位有这个权力,依据必须是国务院颁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范围之内.
辞退违纪职工,在征求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商业
、饮食、服务行业的小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当经上一级主管部门领导批
准。决定辞退后,要填写《辞退证明书》(式样附后)三份,一份给被辞
退的职工本人,一份由企业留存,一份随职工档案转移;填写《辞退职工
情况表》(式样附后)二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企业存查;同时
开具《副食补贴转移证明》交给本人。企业要在被辞退职工接到《辞退证
明书》后三日内,将其档案(装入《辞退职工情况表》)和《辞退证明书
》送达被辞退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服务公司。被辞退职工应当
在被辞退五日以后持《辞退证明书》和《副食补贴转移证明》到本人户口
所在地街道(镇)劳动服务公司进行待业登记,并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副食
补贴的衔接发放手续。
被辞退职工对辞退处理不服时,可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后
,从次日算起十五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仲裁后十五
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另定。

回答2:

  辞退必须要有合法正当理由,如辞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符合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我国《劳动法》角度讲,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3:

我们单位就是国企,2008年12月10日合同到期的同事均被裁员了,包括有签无故定期合同的同事,所以说国企也是有辞退权的。但是您的社保还是在的,如果被辞退的话一定要核对社保年限,看企业是否有落缴行为,如果有一定在您离职之前各项保险均应补缴齐全。另外,您应关注的就是离职补偿问题(一般由工会和人事部说明):如果您是国企老职工,10年以上(含10年)就应折算工龄年金,按工龄年金领取经济补偿,即工龄买断;若您的职龄低于10年,则按照《劳动法》按年限折月支付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总之,保险一定要看是否有落缴,如果有一定补齐全再办转出手续,还有就是补偿金一定要按标准及付给您,保险和补偿金不合理就不能轻易离职,否则很多事情咱们职工很难办的,工会也解决不了。最后,只能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