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方面的问题,答对追加分。

2025-02-01 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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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合伙成立基于合同,公司成立基于章程;合伙企业没有独立法律人格,公司是典型的法人组织;合伙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公司出无限公司外,多属资合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外商投资公司

3、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财产与母公司独立,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也没有独立财产。

4、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B.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D.强调会计审计要求。每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E.简易的管理方式。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有股东制定,公司不设股东会。
F.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

5、国有独资公司是特殊的一人公司,公司资本不分为股份;公司与股东相互独立;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公司财产依法享有和行使股权;设立董事会,但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中指定。

回答2:

完全是公司法上的内容,为何不自己查法律呀?

回答3:

1.公司是法人,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2.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3.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一人公司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法人投资,注册资本是10万,必须一次交足,应进行特别登记,公司名称中应包含自然人或者法人独资的字样,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5.国有独资企业不设股东会。其股东只有一个,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