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司派人把我司公司账号冻结”:他司无权派人冻结你司的银行账号,应是他司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或是起诉后申请了财产保全、或是申请了强制执行与你司诉讼的判决吧?只有他司向法院申请了、法院可以冻结你司的账号,其他个人和单位是没有这个权利的,银行也不应当协助其他单位或个人执行冻结。
2、“如果到X天自动解冻后, 到银行去取款,银行方面好办吗?”:只要是自动解冻后,就一切与没有冻结之前一样,可以取款也可以存款。
3、“会不会因为账号被冻结而不让取款?或者说比较麻烦?”:不会。
4、关于“银行人员,说到X天自动解冻”:也不一定。
(1)冻结银行存款是6个月,6个月后如果案件没有裁决、对方申请继续冻结的,就不能“自动解冻”,只能在案件裁决、或是执行后才可以解冻。
(2)如果到期对方没有申请继续冻结的:可以自动解冻。
依据是: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②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4、建议:你说是“经济纠纷”,应是双方有诉讼或仲裁事项,你司不应寄希望于冻结的“自动解冻”,而应积极应诉、收集证据准备打赢官司。另外,如果急需取用账号里的款项,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作担保并申请解冻你司银行账号。
冻结个人财产只有通过法院的合法途径才能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冻结主要是针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而采取的一项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提取和转移的强制措施。冻结的目的,在于确保执行文书听确定的权利的实现,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执行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查封个人财产分方式的,例如扣押,冻结,查封个人财产分需要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担保,还需提供财产线索,法院再根据情况裁定是否进行财产保全。你可以在诉讼前15天请求查封财产,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查封财产
对方是无法派人冻结谁的账户的,而是对方起诉到法院申请保全而冻结的您公司的账户。如果案件经查没有什么太大问题,您方愿意和对方和或就对方的诉讼请求予以解决,那肯定就可以解除冻结。
解除冻结帐户并不麻烦。
不会的,如果解冻了,一切照旧
如果急用的话,可以到法院申请解冻
可以根据在工商局查询到的工商变更登记存档证明,查封现在名字下的资产/.
1.破产清算程序,你们应该不是吧。
2.有人和你们打官司,他们怕你们转移财产,打赢了那不到钱,所以提起了财产或证据保全。
3.你们公司涉嫌违法犯罪。
不该管的别管,不该问的别问,安全第一。你们领导要是问,给来的法院打电话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