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通过公证手续变更当初的协议。而且一定要经过公证手续, 因为直接拿夫妻间的离婚协议去过户的话,房产部门是不能直接认定的
2公证事项还是属于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对房产的分割手续。公证费是400元-450元,属于民事协议的收费,去房产部门过户时候没有费用
3虽然你们离婚时的离婚协议有效,但因为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上面通常是没有章的,而且拿到相关部门都没办法直接认定,有时候还要原配偶一起来签字认可,认定为一方财产时候非常麻烦。所以建议公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分割仍然按照产权登记的名字分割,过户与不过户就不是很重要了。
4如果之前是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 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中有财产分割的内容,那也不需要公证,现在公证离婚协议的大多是针对协议离婚的
5办理离婚协议的公证后(即使离婚很久了,只要财产没有分割终结,就可以办理),直接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过户就可以了。当然你说的情况那过户不过户就无所了,只要有公证书和房产证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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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可以更改。
二,离婚协议的更改必须公证并得到法院的的认可。
公不公证都可以,只要他们在写一个协议就可以,当然公证的效力更高。既然房产证上正好是他们想要的房产的名字,当然就不用再办什么手续。
他们自己协商好了,都同意变更的话。就去登记变更房屋的所有权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去公证嘛。手续费每个地方是不同的。你要问的是离婚协议还是变更房屋的所有权?
离婚协议本来就是民事行为,意思自治,并不一定需要公证才行,双方再签一份离婚协议就可以,在新的协议里对之前已签订的协议中涉及财产约定的部分予以否定就可以,产证上已是协议归属方的名字在签完协议后不用去办理变更,因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不同,若有共有人一栏的话那就需要去变更了,如协议双方对此觉得公证更放心的话可以办理公证,在民政局原先的档案里再去备案一下更妥,公证后的协议书证据效力更强,公证费用为RMB40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