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母亲有没有继承权,要看以下两个方面:
1,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那么遗嘱中有没有你母亲的份额,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有继承权了。
2,如果死者没有立遗嘱,那要看你母亲是不是被继承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如果不是,那是不是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第一序位继承已经死亡,而作为子女代位继承人);如果不是,那要看死者还有没有其他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如果还有其他第一序位的继承人,而他们没有放弃他们的继承权的话,那你母亲就没有权利继承了。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看你妈妈、你妈妈的姐姐、你奶奶之间有什么约定,或你奶奶有什么遗嘱,如果有约定或遗嘱,当然应该就按约定或遗嘱办。如果没有约定,一是看当地的传统风俗,有的地方的风俗,嫁出去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守在家中有女儿当作儿子有继承权。你妈妈把户口迁出去是不是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那个房子是你妈妈的妈妈的,那么在她去世以后,这套房屋成为遗产,你母亲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只不过在遗产的分割上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得到的份额也不同
亲属间的关系怎么看着不对劲?
你奶奶去世和你妈妈姊妹俩有啥关系,应该是你姥姥你妈妈姊妹才有继承权。
你妈妈是有权利分得房款的。至于为什么没分到,要么姐儿俩关系好,你妈妈照顾姐姐主动放弃继承权,要么是有遗嘱。
首先如果你妈妈的姐姐就是你姨妈那边如果你姨父是上门女婿的话那么在农村基本上继承你姥姥的财产很正常的,养老这些事情都是由你姨父和姨妈负责,
其次即使不是上门女婿,如果你姨妈那边全权负责老人的养老送终问题那么财产也是她的
还有就是你姨妈家条件可能不太好你妈就放弃了财产权目的为了照顾你姨妈
,不过听你说话的口气,姨妈和姥姥都不喊我感觉你们关系很生疏,甚至没什么来往估计是,你还是了解你妈妈和你姥姥的关系如何?
同样是父母我想一定有其中的原因,手心是肉手被也是肉没必要分别对待的,你最好向你妈问清楚,从一个正常的思维角度考虑,如果按照一家里有两个女儿财产肯定均分那养老义务也是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