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农村户口,女方能将户口迁到男方父母户口所在地吗

2024-12-01 18: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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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片孝心,为之感动!
你妻子的户口完全可以迁到你父母户口所在地。
需要如下操作:
(一)当事者(你本人)根据父母年老多病这一实际情况,先向村委会提交一份请求将妻子户口迁入的书面申请。
(二)村委会起草一份“情况属实”等为内容的请示报告(加盖公章),并将当事人的书面申请附在后面上报乡委。
(三)乡委无疑义,在村委会的请示报告上签署意见,加盖乡委公章。由乡委上报乡(镇)派出所。
(四)乡(镇)派出所若同意。同样签署意见并由他们上报县公安局“户政管理科”待批。
(五)一经县局户政科批复,即可到乡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此后,携“准迁证”回驻马店妻子户口所在派出所申办“迁移证”。办完“迁移证”,妻子户口转移之事已大功告成。
(六)农业户口“平迁”本来不应该很难,但现在求人办事难啊!门槛要过,“菩萨”要拜,因此,上报待批过程可能将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难免需要“说人情”甚至“上下打点”等非正常手段(主要是乡里)。否则事情很难办成,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祝你好运!

回答2: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回答3:

不行哦,应该是要直系亲属才可以的

回答4:

应该不能,不过你干嘛要把户口迁回去,直接人回去就可以。难道现在农村比城里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