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反映于利润表中,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作为相关资产的备抵项目。(对)
2.弃置费用仅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应预计弃置费用,弃置费用不同于清理费用。(对)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对)
4.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对)
5.企业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和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错)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属于职工薪酬)
6.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在批准前都需计入待“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错)
(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核算)
7.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对)
8.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错)
(新准则规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
9.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对)
10.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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