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养老金?

2024-12-01 07: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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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的作用有以下: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回答2: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回答3:

当前,四川省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军龄×1.3%(计算系数)。

回答4:

  这位朋友,你好,你可以按照文件里面说的方法,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计算一下。
  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修正)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及其职工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八条、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基础养老金按照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
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曾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和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时从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辽宁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1998)
  七、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一)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在达到规定条件退休时,其基本养老金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计发。基础养老金按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1/120计发。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在本办法实施以后达到规定退休条件时,除按上述办法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外,另加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前缴费年限乘以过渡系数加上调剂金(调剂金为25元)计发。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120+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前缴费年限×1.4%+25元
过渡系数由省政府根据基本养老金的增长速度和水平适时调整。
(二)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按本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与1997年底按省政府辽政发[1996]1号文件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第1条规定计发水平相比较,减少的部分给予补足。
(三)从业人员退休时,按本办法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40%核定。按40%核定后,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给。

回答5:

计算公式如下:1、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个人工资总额×60%~300%×8%;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