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进入21世纪后,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分析和理论描述中,内在地包含着关于社会和谐的深刻而丰富的思想。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思想,有助于我们对正在进行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作出理性的和规律性的把握。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依据。
唯物辩证法揭示,世界万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矛盾就是构成事物的要素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的变化、发展过程与过程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协调状态,它包括人与人之间在社会交往中的协调(人际关系的和谐),官方与老百姓之间的协调(社会治理的和谐,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和谐),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与中央要求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人和环境的和谐),不同地区之间发展的协调以及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和协。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实实在在的实践活动过程和实践活动的结晶。所以认为:
实践活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纽带。
社会和谐是以社会生活为基础的,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和谐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实践活动的展开形式。人类实践既是社会和谐的存在方式,又是社会和谐的动态活动过程,人类社会和谐就是在这一存在方式和活动过程中生存和发展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是以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社会实践为基础,它既是一种社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机制,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实践结果;它不是抽象的社会完美模式,而是社会完美的实践目标与过程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和谐社会,和谐总是表现为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社会和谐既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一般标志,又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最终表现形态。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社会和谐是社会进步的和谐
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状态,往往表现为社会进步,是社会进步的和谐。所谓社会进步,是指社会的前进发展,包括社会形态的更替、社会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进化和变革。社会进步首先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具体历史进程。当活跃的生产力打破了陈旧的生产关系的桎梏,并建立起新的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时,旧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和谐被新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和谐所代替,生产力就得到了解放,从而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发展,使社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局面,人类社会的历史便进入一个新的和谐阶段。社会进步还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和谐的出现,只是标志着某一旧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和谐的结束,而并不意味着社会发展的终止。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和社会和谐都会按照辩证法和它的历史必然性有所前进,有所发展,都会在这个社会形态和社会和谐的范围内进行某些改革和调整,从而或多或少地推动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对于历史上依次出现的各种社会形态和社会和谐,都应当肯定它们在社会进步中应有的地位,因为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
2、 社会和谐是人类文明的和谐
自从人类和人类社会产生之日起,就开始了人类文明的历史。文明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客观世界被人化的程度,是标明文化发展亦即社会进步的程度的特殊形式。近代美国民族学家、原始社会历史学家摩尔根把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分为“三个主要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恩格斯肯定了摩尔根以生活资料生产进步作为人化的根本标志和文明的基本尺度,作为划分原始社会史的基本原则,“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主要是用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恩格斯在这里把文明相对于蒙昧和野蛮,文明标志着人类社会历史的一种进步,象征着人类的解放。蒙昧和野蛮则标志着人化的程度,象征着人类从动物界分享的程度。所以,文明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成果的总和,人类离动物越远,标明人化程度越高,人类文明就越发展,社会和谐的文明基点就越高,内容就越丰富。
3、 社会和谐是一种历史趋势
马克思主义还认为,社会和谐作为一种动态的和谐、一种社会生活状态,它总是表现为一种趋势,并且其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首先,社会和谐的深刻根源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最终决定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社会经济、政治乃至思想文化领域的协调和谐发展。其次,社会和谐是一个辩证否定即“扬弃”的过程。新的社会和谐的确立是建立在抛弃旧有的那些陈旧的、过时的东西同时又保存、发扬了那些积极的、有价值的和谐因素基础上的。它是一种社会运动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形式。再次,社会和谐也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亦即社会和谐的创造者,是新生产力的代表,是创造社会和谐的决定力量。只有人民群众才能推动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真正动力。
谐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我们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作指导,将充分发挥正确意识的反作用,正确地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