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节选自小说片段:
“今夜,这岛就是我们的新房,这鲜花环绕的地方,就是我们的婚床。”
夏浔握住了茗儿柔软的小手,她的掌心已经热了起来。
这番安排,夏浔确实是动了一番心思。茗儿是他爱着长大的,从一个天真可爱的黄毛丫头,出落成一个漂亮乖巧的大姑娘,双方年龄差距有十多岁,对她的爱很有些宠溺、呵护的感觉在里边,另一个,她成亲的年龄太小,眼下还没过十七岁生日。
虽然茗儿这年纪在这个时代成亲很正常,可是对夏浔来说,却有一种娶了个小小新娘的感觉,总觉得她的身心还没有发育成熟,不免有些诚惶诚恐,新婚初囘夜,想尽量让她放松下来,能多体会一些男囘欢囘女囘爱的乐趣,而不是紧张痛楚。所以他才别出心裁地安排了这么一出,在茗儿熟悉的地方,又布置得这般浪漫,让两人的新婚之夜更加完美。
果然,在茗儿熟悉的地方,又是满室烛囘光和鲜花,四面环水,又不用总是想到前庭那些杯筹交错的贺客,茗儿的心踏实下来,开始恢复了她的温柔与活泼,当夏浔把她抱上婚床的时候,她环住夏浔的脖子,脉脉含情地问道:“旭哥哥……”
“嗯?”
“我喜欢你!”
“嗯!”夏浔正在低头研究着她的红妆,琢磨着怎么把它扒下去,所以只是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旭哥哥!”
“嗯!”
夏浔继续琢磨:“这是腰带,这有个扣儿,解开了,这是从上边脱还是从下边脱的呢?”
茗儿搂的更紧了些,扬起一双满是憧憬的眸子,甜甜地问道:“你说,下辈子,我们还会是夫妻么?”
“我的小娘子,你上辈子就是这么问的。”
茗儿听醉了,环着他脖子的双手好象酥囘麻了似的,软软地松开,晕陶陶的阖上双眼,羞红着脸任他剥去自己的衣衫,浑然忘记了该由她服侍丈夫来宽衣的事了。
“不要……”
“别人家都这样的。”
“熄……先熄灯……”
“熄什么灯,别人家都这样的。”
“不行!给我被子……”
“给什么被子,别人家都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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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年间,上海宝山县令接管了一个棘手的案子。原告是前日刚刚结婚的新郎官,被告是同村的小泼皮。告状不为别的,是因为小泼皮在新郎新娘结婚那天闹洞房闹过了头,惹得新郎火起,和小泼皮动了手,却因拳脚功夫稍差,反被小泼皮打得鼻青脸肿。于是乎,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的“洞房花烛夜”成了“治病疗伤夜”,新郎官儿哪吃得下这口恶气?便告上衙门。
县令大人听完新郎官儿的陈述,觉得小泼皮实在有些过分,便准备关押他几天替新郎消气;可是,小泼皮振振有词地说:“新婚三日无大小!”这话由来已久,县令一听也觉得有理,一时犯了难。
《点石斋画报》并未明说此案的最终结果,依据当时的风俗,小泼皮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惩戒,而新郎官儿,只好吃个哑巴亏。
闹洞房闹出问题的情况并不少见。《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中记载了宁波的一场洞房悲剧——宁波某男子潜伏洞房之中,闻新郎解衣声,新娘脱履声,禁不住暗笑,被新人发现,新郎一气之下用剪刀将听房者扎了个血肉模糊。
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记载燕地风俗:“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也就是说,在汉朝的时候,闹洞房至少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洞房,新人初夜之所,为何要闹呢?民间自有说法,如“不打不闹不热闹、“闹得越欢过得越久长”,于是乎,谁不图个吉利,闹就闹呗。
闹房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加上各地风俗不同,形式也就随之变化无穷。不论如何变化,都与启蒙有关,以至于“启蒙”不“启蒙”并不重要,毋宁说与性有关。
明朝某地有此婚俗:洞房床上反铺一条花席,需要新娘把它正过来,边翻边有人问:“翻过来了没有?”新娘自然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大概是闹洞房者有关荤话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在这样的场合,笑话自然是可以大行其道的了,灯谜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很多羞涩少女在一夜之间成长为悍悍少妇,大概要归功于闹房者的性启蒙
阴阳合体,男女合欢,他亦是你,你亦是他,合而分,分而合,乾坤颠倒,鸾凤合鸣,吐丝为蛹破出蝶,桃舞春风。
金针欲刺桃花蕊,不敢高声强皱眉;可怜数滴菩提水,倾入红莲两瓣中;粉荷玉璧得滋润,泉水汩汩涌不停
那古代洞房是很就是害羞或者是不得在公共场合里面说的事情,所以一般古代的就很少说这方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