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合同都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益的。一般情况下这种合同在你需要打官司的时候是对你没什么用的。这种合同的内容大部分是对企业(就是和你签合同的单位)有利的。
所以如果你没在合同期满前自愿离开,这种所谓的押金基本是拿不回来的!
这种情况不算是私下约定。如果要走法律途径的话,你也许会有些胜算,但你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因为你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要取证的话很麻烦。
这是公司与员工私下的约定,法律不允许收押金
用人单位违法属拖欠部分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补偿金。
每月拿到手的现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双倍补齐。
不允许收押金
说的实际一点吧,法律在判定的时候 是要根据许多细节的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