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名下的房产 做为遗产留给儿子 儿媳离婚后是否能够分得

2024-11-13 09: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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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解决第一个问题:你奶奶过世后,房产作为遗产归你爸爸所有,这就意味着你父亲享有房屋所有权。你很你媳妇即使离婚,处分的是你们俩的财产,和你父亲的财产无关。所以,你们离婚,不光是你媳妇没有处分权,你也没处分权。
法条: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个问题:父母名下的房产 做为遗产留给儿子 儿媳离婚后是否能够分得 ?
分不得。因为你父母指明要把房屋作为遗产赠与给你。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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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房产户主的名字是所有权证据,在结婚的时候没有做婚前房产是父亲的所有权公证,那么应该有儿子继承权,继承权就包括儿媳妇。

回答3:

遗产通过继承程序获得的,他人无权平分,你咨询一下法律部门吧!

回答4:

如果遗嘱指明是留给儿子的,那么儿媳没有份。

回答5:

房产无论是你父亲名下还是继承你奶奶的的,都不是你们夫妻的,而是你父亲的,你们没权利要求分割。